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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轮胎“双反”年度复审初裁税率公布

发布时间:2017-11-15 10:40作者:-1来源:未知 点击数: 【字体:

 近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华乘用及轻卡轮胎“双反”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

   结果显示:反倾销方面,青岛森麒麟税率11.28%、分别税率企业税率12.92%、佳通轮胎税率13.39%、未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税率87.99%;反补贴方面,固铂(昆山)税率14.56%、佳通轮胎税率25.12%、中策橡胶税率89.78%、被复审但未被单独审查企业19.84%。
        据了解,反倾销复审调查期为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7月31日,反补贴复审调查期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反倾销复审的初裁结果不具法律效力,预计2018年2月份公布终裁税率,届时,美相关部门将根据终裁结果对复审期间我方出口到美国的涉案产品结清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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