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农机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此前,2021年10月15日,巴西轮胎工业协会(ANIP)提交了上述调查申请。
该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70.10、4011.70.90、4011.80.90、4011.90.10和4011.90.90。
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7月-2021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7月-2021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告称,调查问卷会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资料显示,2015年12月21日,巴西正式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7年2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发布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做出征收反倾销税的肯定性终裁。
2017年3月31日,巴西对该终裁结果进行了修订,最终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每吨307.09~3420.75美元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当时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61.00、4011.69.90、4011.92.10、4011.92.90、4011.99.10、4011.62.00、4011.63.90和4011.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