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欧盟普通法院发布一项最新裁定。
该法院裁定,取消对中国进口卡客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这部分产品的“双反”税率,是欧盟委员会在2018年制定的。
征税产品包括新轮胎和翻新轮胎,涉及多家中国轮胎公司。
韩泰、佳通、风神,分别领到23.41%、29.56%和37.29%的反倾销税率。
另有部分轮胎企业,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55.07%。
据了解,这项税率的征收期限是5年,到2023年才到期。
欧盟普通法院认为,欧盟委员会当时没有进行公平的价格比较。
如果该机构不服从裁定,可以在2022年7月之前选择上诉。
截至目前,欧盟委员会尚未就该裁决及上诉问题,发表意见。
有欧洲轮胎行业专家表示,取消关税,将增加中国轮胎的进口量。
即使限制中国轮胎,其他国家的轮胎也在源源不断地流入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