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天基轮胎有限公司因借款手续不规范,连累股东受到深交所问询。
轮胎公司借款引起监管关注
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问询函》。
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天基轮胎借款的相关内容。
问题称,警示函显示,天铁实业参股公司天基轮胎,在2021年5月17日、5月28日,与浙江天和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两份《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分别为3100万元、1400万元,天铁实业为共同借款人。
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借款的实际使用方,相关款项支付给实际使用方的具体时间。
同时,天铁实业作为共同借款人,须说明是否就相关借款承担全额连带还款责任,是否构成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并补充披露主要合同条款。
天铁实业表示,接到问询后,董事会高度重视,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落实和核查。
1月25日,他们就此借款中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披露。
据悉,上述两笔借款,共计4500万元,主要用于天基轮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以及竞拍好友轮胎有限公司资产的保证金。
该资金的实际使用方,为天基轮胎。
核查发现违规问题
天基轮胎成立于2020年12月21日,系天铁实业持股49%的参股子公司。
因成立时间较短,其自有资金,无法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以及竞拍好友资产的需求。
因此,他们通过向天和联借款的方式,进行资金拆借,合计借款4500万元。
根据天和联贷款要求,需借款人的股东作为共同借款人,签署借款协议。
当时,天基轮胎资金需求急迫。
为方便天和联尽快放款,天基轮胎负责人便向天铁实业副总经理许银斌说明了紧急情况,并请求尽快帮忙签署借款协议。
许银斌基于参股公司上述业务需求,在未仔细审阅的情形下,便让办公室人员处理上述两份借款协议的盖章。
办公室人员未能准确理解许银斌的意思,误以为此事已通过审批。
因此,其在未经盖章流程的情况下,自行盖章。
自行盖章的时间,是2021年5月14日。
两份合同的落款日期,分别为2021年5月17日和2021年5月28日。
后续,许银斌发觉,上述借款协议未经过内部审核,便对事情经过进行再次确认,同时将借款协议发给财务核查。
财务人员核查发现,这份《担保借款合同》不符合企业内控合规要求。
天铁实业随即与天基轮胎、天和联,就该借款合同进行沟通。
多方协商后一致同意,将原有合同作废,并由天基轮胎、天和联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正式生效的合同中,天铁实业不再作为共同借款人,无须承担对应上述借款的任何义务,也不承担全额连带还款责任,不构成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