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VOCs)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其中指出,轮胎行业的生产是连续生产,主要产污节点在密炼和硫化工序。
轮胎企业要重视VOCs的源头控制,以及主要工序的密闭化水平。
如推广使用一次法混炼技术、常压连续脱硫技术等。
原材料使用,宜选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推荐的绿色轮胎原材料。
企业应按照HJ 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有关信息,且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指南编制组在调研中发现,许多轮胎企业设备排放口排放浓度很低。
但无组织排放的浓度超标,操作车间环境较差,对一线工人的健康不利。
其建议各企业需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采取适合的高效率收集方式。
同时,指南建议应理性选择VOCs治理设备,不是价格昂贵的就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