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越南发布通报,修订了《产品和货物质量法》。
该法规规定了生产和交易产品和货物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从事与产品和货物品质有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产品和货物质量管理。本次修订主要对《产品和货物质量法》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增补和废止。如果产品和货物是在该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制造、进口或在市场上流通的,并且在生效前已按照《产品和货物质量法》的规定办理了符合性声明的收件通知、符合性证书,则可继续在市场上流通。如果符合性评定机构在该法规定的生效日期之前已按照《产品和货物质量法》的规定,对其符合性评定活动进行了登记或者已被指定为国家管理服务,则其可继续经营业务直至证书或指定决定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该法规修订案评议期截止至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