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美国食药局(FDA)发布2024-06028号公告,就《联邦牛奶进口法案》实施规则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1)只有持有有效进口牛奶许可证的进口商才能将牛奶或奶油进口到美国;
(2)所有进口牛奶和奶油的来源奶牛必须经过兽医检查并确认动物健康状况;
(3)进口生牛奶或奶油的来源奶牛必须通过结核菌素测试;
(4)进口牛奶或奶油的奶牛养殖场和加工厂必须经过官方检查,并确认符合卫生要求;
(5)进口牛奶或奶油的微生物卫生状况应符合美国要求,进口时产品温度不得超过50°F(即10°C);
(6)进口牛奶和奶油的生产奶农和加工厂应保存产品巴氏杀菌记录,进口产品的包装容器都应贴有标签,标明产品类型、许可证号以及托运人的姓名和地址等。
该公告将在2023年3月21日的联邦公报上正式发布,意见反馈期为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