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用其他的形式出口到欧亚经济联盟,以规避反倾销税。
此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709909项下的产品。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5年11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不等。
2020年11月,经过日落复审,欧亚经济委员会将反倾销措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8月。
欧亚经济委员会成员国,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