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再次通过立法,在美国首次制定了食品日期标签安全规定。该法案由州长签署成为法律,即加利福尼亚州议会法案660(AB 660)(California Assembly Bill 660 (AB 660)),该法案统一了食品标签上“最佳食用日期”(Best if Used By)和“食用截止日期”(Use By)的使用标准,并禁止使用“出售截止日期”(Sell By),标志着美国首次实施食品日期标签强制性改革。
从2026年7月1日起,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食品产品的公司必须使用“最佳食用日期”来标明产品达到最佳品质的时间点,使用“食用截止日期”来标明产品安全性无法再得到保证的时间点。禁止使用面向消费者的“出售截止日期”,以减少消费者将“出售截止日期”与质量或安全日期混淆的可能性。